通知公告  
 
2016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暨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中职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协会、上海市篮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决赛:2016年10月29—11月5号

  比赛地点:上海市房地产学校(青浦区高泾路588号)

五、竞赛分组与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5对5全场比赛

六、运动员年龄规定

  中职校组:199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四年制的中职校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7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

    七、参赛单位:各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校、技校)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加中职校组比赛运动员须是本市中专、职校、技校在籍在校学生,   

 并具有正式学籍与电子注册号。凭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

 (三)参赛单位各组可报一个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  

  人。

  (四) 报名时间:各参赛单位于10月7日前将参赛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身

      份证复印件以及办理运动员保险的证明材料送或寄到达上海市中等专业

      学校体育协会,地址:澳门路726号,邮编:200060;联系电话:62778705

      或13585603330,联系人:孙春兰

      参赛报名表电子版 :zztxzy2012@163.com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2014年《篮球规则》

  1、决赛:男子组下半年决赛分四个组循环(注:分组安A.B.C.D.E组第一名和小组第二名排在5.6.7名为上半区,F.G.H.I组第一名和小组第二名排在1.2.3.4名为下半区),小组前二名进入前八,采用单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1—8名。女子组分二个组循环赛,小组前二名进入决赛。(注:A.B为一组,C.D为一组。小组前二名交叉赛,胜者进行冠亚军争夺,负者进行3.4名争夺。小组后二名交叉赛,胜者进行5.6名争夺,负者进行7.8名争夺)。

(二 )结合本项赛事的特点制定下列补充规则:

1、比赛时间特定为:全场分4节,每节10分钟,除暂停以及最后一节的最后2分钟停表外,其它情况均不停表。

2、下半时暂停没有用过的情况下,最后一节最后2分钟内安规则只能暂停二次。

3、裁判员由竟赛组统一安排。

4、服装要求:各队准备二套比赛服装(深、浅各一套须有学校 名称和号码)。排在前面的为主队穿浅色,排在后面的洛客队穿深色。

十、录取名次、计牌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比赛均录取前8名,实际参赛不足9队的,减一录取名次。

(二)对获得各项目前八名颁发奖状。

十一、申诉与纪律

  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按照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协会竞赛委员会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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