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 中职组武术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三、    协办单位

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协会

四、    竞赛日期、地点

日期:2016423

地点: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澳门路726

五、    参加单位

各中职校

六、    竞赛项目

武术新编长拳

七、    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和报名办法::

2016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向竞赛委员会办理报名和运动员资格审查手续(在籍在校学生,电子学籍号),凭学生证参加比赛。

(二)报名人数:

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6人、女6人。

(三)报名具体要求见“报名表”和大联赛网上报名办法.报名表在zztxzy2012@163.com下载;密码:zztxzy

八、    竞赛办法

(一)比赛人数:男、女各6名,出场顺序由领队会议抽签确定。

(二)比赛场地:长16米,宽14米。

(三)比赛队形和配乐:各单位自行编排设计。

(四)比赛办法:听到本队开始比赛的点名后,集体队列进场,向裁判长行抱拳礼,展示武术新编长拳,以正面开始和背面开始各一遍,行注目礼退场。比赛中可运用口令和动作名称。

(五)比赛服饰:各队运动员必须穿统一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运动员上场比赛时,不允许佩带手表及耳环、项链、手镯、等饰品。

(六)动作标准:以段位制中该项动作名称的动作规格为准。

(七)评分标准:男、女团体满分各为10分,其中动作完成分值水平各为6分,演练水平分值各为3.5分,服装分值各为0.5分。

1.动作完成分的评判: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项目的动作规格要求,减去对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与规格要求轻微不符、显著不符、严重不符的错误扣分和其他错误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完成分。

由裁判员扣分的其他错误包括运动员完成套路动作时出现遗忘、失去平衡、附加支撑、倒地、或服装影响动作,脱节等。上场运动员每缺少1人扣1分。

2.演练水平分的评判: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套路演练水平,按照项目在功力(劲力、协调各占1分)、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各占1分)、编排(指队形布局、结构变化各占1分)等方面的评分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3. 服装分的评判:服装符合规程规定得0.3分,穿统一的武术比赛服装得0.5分。

4.团体分数的确定:由5个裁判评分,取中间3个分数的平均值为应得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5.最后得分的确定:裁判长从运动员应得分数中减去裁判长按规定执行的扣分,即为团体的最后得分。

(八)参赛单位的团体总名次,按照男、女生团体最后得分的总和确定,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得分相等名次并列。

因学校专业特点参赛单位是清一色女生(或男生)的学校,可不分项目参加的性别限制,按项目规定的人数参加新编长拳团体比赛,团体评分办法相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团体录取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状,各占参赛代表队总数的30%、30%和40%。

对参赛学生均颁发纪念证书。

十、申诉与纪律

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选派

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协会地址:上海市澳门路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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